税务局于2025年12月29日及2025年12月30日刊登的报章通告
税务局通告
缴税日期即至
请按时交税
2024/25课 税 年 度 税 款 大 多 在 明 年 1月 到 期 缴 交 , 税 务 局 促 请 纳 税 人 留 意 税 单 上 的 缴
税日期,依时交税。
纳税人可以透过以下方式缴交税款:
电话「缴费灵」
银行自动柜员机
网上付款
亲身缴款
邮寄支票
准时交税免受罚
请准时交税,以免过期受罚及被追讨欠税引致不便 。
拖欠税款可招致下列追讨行动,税务局不会先行通知。
第二期税款即时到期
即时加征5%附加费;逾期超过6个月欠款(包括5%附加费),更加征10%附加费
直接向第三者(包括雇主、银行、租客或债务人)扣税
向法院提出民事起诉
申请阻止离境指示,禁止欠税人离开香港
申请欠税人破产/清盘
纳税人如因财政困难未能依时交税,可致函本局申请分期缴付税款。申请如获批准,
在缴税日期后仍未清缴的税款须加征附加费。
如 就 缴 税 方 法 及 申 请 分 期 缴 税 需 要 进 一 步 的 资料 , 请 浏 览 税 务 局 网 页
<www.ird.gov.hk>或致电本局查询热线: 187 8033。
税务局局长
陈施维